·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学子留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政部门 - 职能部门 - 招生就业办
发表日期:2010年10月7日 编辑:zzyyedu 有1651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招生就业处职责范围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和就业指导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
       2.
根据社会与市场需求,拟订学院招生计划。
       3.
起草制定有关招生方面的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和落实。
       4.
做好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办理好有关报到手续。
       5.
负责做好就业方面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好就业咨询、就业前的心理培训工作,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
       6.
负责联系省内外就业单位,广拓就业空间,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7.
负责做好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和调查,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为适时调整专业设置提供参考,做好参谋。
       8.
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