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北京市密云灯展中的特大伤亡事故,共死亡37人,其中学生14人。校园内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再次被提上日程。
2月5日,2004年的元宵节,对还是小学生的张伟(化名)来说,是一个终生难忘的黑色元宵节。“人真的多!一下子就看不见了爸爸。”现在回忆起来,他还心有余悸,“如果不是有双手拉了我一把,我也要被踩下去。”据后来统计,在密云灯展事故中,共死亡37人,其中学生14人。
一下子,新学期的教室里,就有14张课桌失去他们的主人。喜庆的花灯也在这一刻顿时变为沉重的阴霾……
一天消失一个班
据事后调查,事发当时有人传言在灯展现场要燃放礼花,因此游人争相通过公园内仅3米宽的彩虹拱桥,造成过桥游人骤增。19时40分许,桥面西侧的台阶上一游人突然摔倒,引起桥上大量游人拥挤发生踩踏,造成60多名游人跌倒,从而酿成这一惨剧。而每年像这样在各类事故中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人数非常惊人。
据统计,2000年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达到了14400人,2001年全国有16000余名中小学生死于安全事故,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一个40多人的班级消失。数字是枯燥冰冷的,但它的背后却是一个个消失的鲜活生命。
学生安全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也给学校工作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难题。据宁波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学校安全事故已成为困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集中精力加快教育改革的突出问题。该局提供的材料显示,近两年该市就分别有90名和87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在我们的学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轻视安全教育,重视安全管理的问题。”北京市一位小学校长这样看待日益严峻的中小学安全问题。据他介绍,每学期开学和期末时候,教育主管部门都会组织安全工作检查。
该校长谈起安全管理更是如履薄冰,“学生每日上学、放学、做操、参加升旗仪式,甚至上一个厕所都要想到,否则就可能发生事故。”2002年10月全国就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安全事故。10月29日8时30分,云南省镇雄县泼机镇中心小学三个年级的学生下楼做早操,因个别学生在楼梯上燃放鞭炮,造成正在下楼的同学因恐慌相互推挤踩轧,致使22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14人。10月30日晚21时左右,重庆市酉阳县钟多中学下晚自习时,700多名学生在下楼时发生拥挤踩踏,造成5人死亡、40人受伤的严重事故。
“事后的总结中,我们总是找管理上的漏洞,比如对教师管理学生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值日值勤制度不落实,关键部位、重要环节无专人负责等等,其实在事故发生的背后是安全教育的长期缺席。”教育界资深人士感到忧虑的是,在今天大多数中小学校课堂上,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教育至今仍是空白。从1996年起,我国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01年,我国还发行了电视教育片《与安全同行》,分为《幼儿篇》、《小学篇》、《中学篇》,分别从幼儿、小学生、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出发,选取相应的表现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光靠课余时间的教育远远不够。”北师大长期关注国外基础教育的贾新光教授告诉记者,我国中小学已经进入高事故时期,我们应该将消防、自卫等安全教育纳入课程序列。南京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徐萍认为,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
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问题,而目前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却只局限于纪念日,局限于一两次的活动日。在安全教育的内容上也非常单调,往往是老师照本宣科,学生听了就忘。据他介绍,在国外,安全教育的内容丰富而实用。比如日本有一种“敬畏生命”教育,要学生把重达五六斤的沙袋绑在腹部一天,让他们体会妈妈孕育出一个生命是多么艰难,从而认识到生命的宝贵、生命的价值以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在日本还有一项训练课叫“人工心肺复苏”,帮助模型娃娃进行心肺复苏,要求所有的中小学生都必须过关。
《校园安全法》何时出台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不少城市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制定地方法规来规范校园安全问题。2001年,宁波市发布了《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同时学校课程设置应当包含安全教育内容。2003年,上海、北京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应付日益频繁的中小学安全事故。
中小学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两会”代表的重视,成为“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20多个代表团150多名代表提出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人大代表陈大鹏、江建中等认为,我国对学校安全问题一直是很重视的,但校园安全是一个特殊环境中的特殊问题。长期以来,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大多数教育行政机关没有校园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学校保卫机构受到削弱,有的甚至被撤销,安全工作权力、责任都不明确。校园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学校保卫人员无权处理,以至于盗窃案、伤害案、流氓犯罪案、教唆犯罪案等时有发生。根据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科教兴国大计的需要,应该尽早制定《校园安全法》,使校园安全管理有执法依据和执法队伍,走上依法治校的轨道。
“如果我们多一些安全教育,有了法律保障,也许他们可以避免事故。”一位密云的家长告诉我们。确实,在教育地位如此突出的今天,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除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而安全的成长环境,我们还要培养孩子们自卫、自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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