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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1年4月15日 出处: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zzyyedu 有1553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关于举办“‘五月的鲜花’——河南省大学生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素质教育,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团中央《关于举办“‘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宣电〔201118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主办“‘五月的鲜花’ ——永远跟党走“河南省大学生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大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教育引导大学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学习、努力成才。

    二、时间安排

    20114月至5月。

    三、内容安排

    1.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艺活动。各高校要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结合本校举办的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周末文化广场活动,开展以诗歌朗诵、唱红歌、红色歌舞、语言类情景剧等形式为主、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

    2.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情况,拟安排戏剧、话剧、音乐会、电影等在今年“五月的鲜花”活动中进高校巡演。

    3.举办专场文艺晚会。在活动普遍开展的基础上,拟5月初举办“‘五月的鲜花’ ——永远跟党走”河南省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节目由河南省电视台进行录播。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工作,保证各项文艺演出有序推进,拟成立“五月的鲜花” ——河南省大学生校园文艺演出活动工作委员会,具体人员如下:

  任:李庚香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崔炳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团省委副书记 

  员:汪新华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郭蔚蔚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王宏琳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由文艺处长汪新华兼任。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综合组:李玉中     李宗英  

导演组:焦晓军     马俊芳    

阮志斌 宋晓东

保障组:赵小平 蔡红霞

    五、工作分工

    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规划、统一部署专场文艺演出;

    省教育厅、团省委负责制定详细的计划,组织高校文艺演出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文艺会演时负责协调高校、演出场地、现场秩序维护、观众组织等。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好“五月的鲜花”活动,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五四”精神,进一步激发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有关负责单位和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组织。参加活动的负责单位和各高校要根据工作方案,加强联系,分工合作、形成合力,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各负责单位及各高校要根据中央宣传部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在活动开展期间,各高校要加强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促进本校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活动水平。

    3.注意安全。“五月的鲜花”活动参与的高校多,观众人数多,演出形式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前做好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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