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我院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全班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参加MMD小组学习,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和参加各项理论学习活动。
2、团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团工作制度完善。
3、经常组织各项活动,团员青年能够广泛参与,形式多样。
4、能够把支部建成班级核心,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5、团支部班子素质高,能够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
学习风气好。团内思想教育突出,宣传工作突出,团支部在各项活动中作用明显,表现突出,成绩显着。
(二)评选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勇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良。
3、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热爱团的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建设优良学风、班风中表现积极,成绩显着。
4、对自我要求严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受到师生好评。
5、具体要求:校优秀团干部思想测评和学习成绩达到二等奖学金以上评选条件。校优秀团员应在一学年中均获得奖学金。
二、评选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学院按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推荐参评先进团支部,最后由校团委审定。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班级团员总数的3%以内。优秀团员的比例控制在班级团员总数的5%以内。
三、奖励办法
先进团支部和校先进个人均由学校命名表彰。其中对先进团支部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填写获奖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先进团支部:各学院团委根据整理的团支部材料写出推荐意见,报校
团委审核。
(二)先进个人:
1、本学年先进个人的评选要结合学年总结进行,在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广泛听取同学意见,不得采取投票或选举表决的方式;
3、评选结果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然后报学校批准;
4、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有书面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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