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学子留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管理
发表日期:2010年11月4日 编辑:zzyyedu 有905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美全面发展表彰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将每学年评选一次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

第二条  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好无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努力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成绩。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六)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省、市、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竞赛、各种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七)能够带动集体共同进步协助学院取得各种成绩获得各种荣誉

第三条  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的具体条件

(一)必须是中共党员。

(二)次荣获一等以上奖学金。

(三)从事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

(四)往届荣获 十佳的同学不再参评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学院在年度评优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上报团委。每名候选人的事迹要形成书面材料学院的书面证明。

(二)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并向全校师生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征求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及答辩等方式确定十佳学生资格。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是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

(二)获奖者填写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三)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校内广泛宣传

(四)荣郑州医药专修学院“十佳”大学生者将作为学校向国家、省、市推荐 “十佳大学生的人选。

第六条  校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事机构设置在        委。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