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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年11月4日 编辑:zzyyedu 有3222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院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和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研究、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参与起草、论证、修订学校的事业规划、学科专业规划、科研规划和校园划。 

2.根据学校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以及重大决策提供相关的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把握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趋势,做好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承接上级教研部门、学会、研究会等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教师承接校内外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组织高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对课题进行跟踪管理,组织成果的鉴定评审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情报、信息,编印《高教研究简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6.负责开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考察国内高等学校建制、改革与发展趋势,组织召开改革与发展研讨会。 

7.组织全校教师参加上级部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国高教学会、省高教学会等)组织的有关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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